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权限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13号)、《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试行)》(中医校〔2023〕15号)、《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中医校〔2023〕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中医校〔2023〕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选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申报对象
(一)2023年4月12日前在职在岗、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了延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申报。
(二)“双肩挑”人员通过学科归属学院进行申报。“双肩挑”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得超过申报人选的20%。
二、选聘职数
学校按照省人社厅核准的拟新设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数额,结合此次申报三级岗位的人员情况,确定2023年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职数。
三、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与人员选聘办法(试行)》(中医校〔2023〕15号)、《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中医校〔2023〕1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竞聘条件》(中医校〔2023〕17号)规定的选聘条件执行。
(二)凡申报竞聘或直接认定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有关成果和业绩应为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以来所取得。
(三)学校此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选聘,有关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12日。
四、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对应的支撑材料,申报人员于4月18日前交所在单位。支撑材料整理装订及相关要求如下:
(1)支撑材料包括:个人职称证书和聘任现职批文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业绩材料。
(2)涉及到论文分区的须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3)支撑材料应有目录,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与填写的《申报表》顺序一致)。
2. 初审推荐。申报人员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工作业绩、党风廉政、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情况。经初审合格、单位研究同意后,于4月25日前向学校报送推荐报告、申报表、信息汇总表及支撑材料,同时将上述材料的PDF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 条件审核。学校组织教务处、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选聘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同时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4.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成立三级岗位选聘专家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进行评审。
5. 学校审定。学校审定聘用人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聘用备案。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学校发文聘用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聘工作,要按照文件明确的工作程序、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地按照选聘条件和规定的程序做好申报工作,切实履行申报的审核责任,确保申报人选符合选聘条件。
(二)严格标准,严肃纪律。申报人员须按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业绩。各单位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岗位履职和业绩贡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严把政治关、专业关、业绩关、廉洁关,要严守工作纪律,配合工作调度,组织好三级岗位人选申报和聘用管理工作。
本次选聘工作联系部门为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 婧 027-68890038
电子邮箱:377592675@qq.com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