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在职在岗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按教师对待)。
二、认定条件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专科起点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在编在岗、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除达到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专业可放宽到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近两年来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含实习带教),课时不低于10学时/学年。
三、申报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4月16日至4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8:3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A105室。
四、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或医院提出申请(专职辅导员向学工处提出申请),提交认定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其他认定材料,在所有复印件材料(教学任务书复印件除外)上加盖部门公章。
3、学院考察。初审合格后,学院负责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试讲)。教育教学能力考察一般由院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一名教师代表(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组成考察小组进行。各位测评专家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附件1)上签名,组长将测评结果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内。
4、现场确认。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现场确认。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材料由医院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医院公章,统一报送人事处。未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进行公示。
6、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评审认定。
五、现场确认需携带的申报材料
1、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张(必须与体检照片、网上上传的照片一致,背面写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姓名);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双面打印);
3、《个人承诺书》1份(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4、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
6、体检表1份(附件2,双面打印,体检医院为湖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襄阳市中医院);
7、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8、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最近两年教学任务(课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处提供;
9、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认定系统不能验证的须另外提供鄂汇办APP上的查询结果);
11、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打印验证码页面,不能验证的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12、附属医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以医院为单位出具加盖医院公章的报告。报告内容包含申报人员姓名、性别、所在科室、职务职称、入职时间、公示有无异议及有无违法犯罪的情况说明。②以医院为单位出具任课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每位申报人员的任教课程,2022年、2023年每年学时数(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③从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每位申报人员最近两年教学任务(课表),以医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377592675@qq.com。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证书的原件由所在学院审核。
联系人:李婧 027-68890038。
六、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统一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现从事职业请选择“在职教学人员”;
2、任教学科请选择最下一级的学科,而非选择大类;辅导员的任教学科请选择“思想政治教育”;
3、尚未取得教师系列职称的老师,填写职务时请选择“高校教师未聘”;
4、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尽量详尽,要填写本校任职经历。
人 事 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