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指南》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选派优秀博士后出国研修是加强学校人才师资队伍及“一流学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及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留学期限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2.身心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三、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日前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附件2)。经所在学院及相关部门同意后,申请人于4月10日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 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交至给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377592675@qq.com。学校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更多详情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68。
人事处联系人:李婧 联系电话:027-68890038。
人事处
2025年3月5日